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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氏答柳百智“剖析”之五
出处:宣蛰人医学网   发布日期:2007/9/13 16:37:41   浏览次数:3278
《小针刀疗法》伪科学本质及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的再剖析

――答柳百智“剖析”一文观点的再认识(之五)
 
软组织外科学创始人
中国软组织疼痛研究会终身荣誉理事长  宣蛰人

   五、对“针刀治疗的创伤与银质针治疗的创伤半斤八两和‘五十步笑百步’”谬论的驳斥。
  《柳文》认为“银质针治疗时,十几针、几十针刺入人体,针的直径至少不小于针刀针体的直径(1.0mm),而且要针端压伤、压毁骨面附着的病变软组织中神经末梢。且不用麻药,患者无不痛苦不堪。虽然银质针的针头是尖不是刀,其通道里的组织,恐怕也不会安然无恙吧?如此说来,针刀治疗的创伤与银质针治疗的创伤,也就半斤八两,更是属于‘五十步笑百步’吧”。
    笔者认为,“这话如果出自一个非医务工作者之口,或者是医学界的其他专家之口似乎是可以理解的”,而如今由柳百智副教授说出来,就“令人大惑不解了”。因为这个问题笔者早在2002年出版的《宣蛰人软组织外科学》第十三章“对《小针刀疗法》一书某些问题的不同看法”第七节“关于‘小针刀疗法’治疗‘慢性软组织损伤’原理与方法的讨论”中详加阐明了。柳副教授既是小针刀疗法的最高阶层当权者的笔杆子,又是中国针刀医学杂志的执行主编,更是中国针刀医学网的喉舌,面对第十三章给予《小针刀疗法》致命碰撞的内容,焉肯放弃阅读的机会呢?再从柳副教授觊觎他人科研成果的野心出发怎肯错过这个剽窃的大好时机呢?如今在《柳文》批判“银质针治疗”中竟然对上述第十三章内容装聋作哑地好像完全没有阅读过那样地瞎诌,岂不是太狡猾了。为此笔者不得不把第165页的部分内容节录下来公之于众。即:笔者先用密集型压痛点银质针针刺疗法的银质针与小针刀疗法的刀作比较,发现两者的相同点在于银质针与小针刀的针身均属较细的圆柱形,其长度与直径基本相同。两者的不同点在于:(1)银质针的针头尖而不锐,刺入机体内对针刺适应区的毛细血管、小血管、神经支等软组织具有钝性分离作用,不易发生刺伤,也不存有切割伤;而针刀端十分尖锐,刀刃非常锋利,刺入机体时对接触到任何软组织必然会产生刺伤和切割伤,不存有钝性分离作用。(2)前者禁止在针刺禁忌区(即针刺危险区)进针,不会误伤重要的大血管、主要的神经干(支)或内脏,可以杜绝发生严重针刺并发症的可能性;后者无视针刺禁忌区的机体内进针刀具有难以预防的危险性,极有机会直接刺破或切割伤及上述重要的器官组织,这是制造严重手术并发症的根源所在。(3)银质针的针刺目标是机体内的骨骼肌、筋膜、或脂肪垫等骨骼附着处的深层病灶区。对皮下组织、筋膜、肌肉或脂肪垫等本身只作直接进针;针头抵达骨面后即使利用小幅度提插法以寻找邻近骨面上高度敏感的痛点而需几次更换针向,由于该处病变软组织附着的骨面仅有少数滋养血管而无小血管或神经并存,因此也不易惹起针刺并发症;而小针刀的治疗目标是机体内自皮下组织直至骨面之间各层不同深浅部位软组织中的“结疤黏连”,盲刀刺入或切割极有机会伤及毛细血管、小血管或神经支,以及在针刺禁忌区内更会伤及重要的大血管、神经干或内脏,而惹起非可逆性肢体瘫痪或危及生命的手术并发症。近26年中,笔者创用密集型压痛点银质针针刺疗法治疗6000多位慢性疼痛病例,在总共约200万个皮丘中进针,即使全在针刺适应区,偶尔也难免刺伤毛细血管或小血管,形成不大的深层血肿,不加处理均在几天内自行吸收,从无后遗症残留;至于银质针刺伤适应区内的神经支者,笔者在临床中还未遇见过。由此可知,密集型压痛银质针针刺疗法在临床应用中是安全可靠的。相反,小针刀疗法引起轻重不等的手术并发症却时有所闻。尽管银质针与小针刀同属盲针、盲刀性质,但前者尖而不锐的针头刺入软组织与后者尖锐带锋利刀刃刺入并切割软组织,在操作中所惹起的手术损伤和手术并发症方面是具有根本性区别的。
    综合上述节录内容分析,完全证明“针刀治疗的创伤与银质针创伤”的根本性区别完全明确,绝不是《柳文》那样“也就半斤八两,更属于‘五十步笑百步’”的信口雌黄和胡说八道。柳副教授为什么要胡编乱造这些瞎诌而不尊重拙作《宣蛰人软组织外科学》第十三章内容,竟把从无致残、致死严重手术并发症的,对重症慢性疼痛具有90%以上不再复发的治痛效果全属单独疗法的中西医结合丰硕成果――科学的“以针代刀”银质针疗法说得与那种容易产生致残、致死严重手术并发症的,仅对轻症或中症有不全的镇痛效应而对重症完全无效的慢性疼痛全属综合疗法的伪劣产品,以及完全违背外科原则全属伪科学的小针刀疗法相提并论,其目的仍在于把“以针代刀”银质针疗法拖下水,把水搞混,在客观上造成银质针疗法与小针刀疗法同流合污的假象和错觉先混淆是非,再借宣蛰人这面创新成果的大旗来掩盖小针刀疗法的伪科学本质以蒙蔽群众,从而让小针刀疗法带上“科学的假面具”继续公开坑害病人而已。正告柳副教授,不管你玩弄怎么样《孙子兵法》的欺诈手段为小针刀疗法苟延残喘创造条件,但笔者定要洞察其奸地把这个打假工作进行到底。
    六、对小针刀疗法深层浸润麻醉下切割的评述
    在前述《柳文》的论述中,对“以针代刀”银质针疗法只作皮丘局麻和禁用深层浸润麻醉的常规提出“且不用麻醉,患者无不痛苦不堪”的杞人忧天的指责,是完全没有科学性的。现在笔者的批驳是,有关盲针、盲刀等一切微创疗法该不该采用深层浸润麻醉的争执早在5年前已经作出结论了。如:
   1. 2002年出版的《宣蛰人软组织外科学》第164页中笔者对朱汉章著《小针刀疗法》第99页关于“做小针刀手术一般不须要麻醉,因为痛苦不大,和一般应用毫针针感差不多,只有酸、胀和酥酥感。但在深部,因此处肌肉特别肥厚,也可用40mg普鲁卡因局麻”的叙述作了三点批驳:(1)既然已经明确利用“进刀的针感”是找寻“慢性软组织损伤”病变组织的关键所在,则就不应该用“40mg普鲁卡因局麻”,否则这种麻醉药液浸润了整个病变区,感觉神经全被麻醉导致针感的消失,则小针刀进入时就与“少数病变组织变性严重,已失去知觉,在进针和手术时都没有感觉”者的治疗情况相同,怎能取得满意的手术疗效呢?(2)众所周知,在手术中应用局部麻醉浸润病变组织的目的在于消除手术痛。现在该书却强调“但在深部,因此处肌肉特别肥厚”的理由而作“40mg普鲁卡因局麻”,难道说“肌肉特别肥厚”是“慢性软组织损伤”的致痛原因吗?这种论述实在难以令人理解!(3)笔者认为,小针刀疗法在浅层组织病变区治疗时只要不在血管、神经所在处进刀,一般是不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如果在深层,特别是在肌肉肥厚的深部作治疗,由于这种盲刀缺乏手术者的直视观察,进行盲刀性切割,极易引起血管和神经或内脏的损伤,造成严重的手术并发症,这是谁也无法抵赖的。而深层软组织中的血管和神经较浅层的更多和更重要,在无麻醉下进行小针刀治疗,即使利用针感也没法避免这种手术并发症的可能性。现在该书在局麻消除针感下进行小针刀疗法,这种盲刀较无麻醉下进行的盲刀则更有机会和更有可能引起手术并发症,是不言而喻的。以“梨状肌综合征”局麻下施行小针刀疗法为例,更可说明问题的严重性。梨状肌是臀后方的深层肌肉,它与坐骨神经可以出现四种解剖关系。除正常型处于梨状肌前方以外,其他如分叉夹持型、分叉无夹持型和无分叉夹持型三者的神经干可呈分叉状夹持状分别出现于梨状肌肌腹的后方和前方或肌腹中。在无麻醉的小针刀刺入梨状肌进行“疤痕黏连”的盲刀切割,虽有明显针感但仍有可能损伤坐骨神经;则在有麻醉的小针刀刺至梨状肌的“结疤黏连”作盲刀切割,因知觉消失而损伤坐骨神经的机会就更大。不知该书作者考虑过这个手术并发症的严重性没有?一旦发生将会给病员带来何等严重的不良后果呢?以上所述是笔者对小针刀疗法在切割“结疤黏连”中采用深层浸润麻醉有害病人身体健康的揭示,理该引起对手的迅速反击。可是时隔4年多,朱汉章教授面对这个科学性论述竟然黙不作声无只字回答。这就完全说明他在采用局部麻醉问题上早就默认服输了。
   2. 2006年4月22日笔者在上海·第三届百川中华脊柱医学论坛上宣读的“以针代刀“银质针疗法”进针前禁用深层浸润麻醉或各类镇痛药液附加激素等深层注射的理由及《严正声明》一文提出如下的论述:
  (一)对病人不利方面,当银质针刺入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性病变区,一般可出现三种不同的情况,即(1)在病变区内当针头刺及不具有无菌性炎症病变的正常软组织骨面附着处,只会引出针头与骨面的接触感而无任何酸胀重麻等针感;(2)在病变区内针头刺及具有无菌性炎症轻度到中度的病变组织骨面附着处,针头可引出轻度到中度不同的酸胀重麻等针感;以及(3)在病变区内针头刺及具有无菌性炎症重度病变的软组织骨面附着处,则针头就会引出最为敏感的酸胀重麻(包括偶伴不重的痛)等针感。但必须指出的是,当针头刺及骨面的(1)或(2)等软组织骨面附着处以后,就得用小提插法仔细寻找,准确刺到(3)的软组织骨面附着处,也就是最强烈的压痛点所在部位做到全面和彻底,才是慢性疼痛取得治痛效果的可靠保证。如果针刺前用了深层浸润麻醉或各类镇痛药液等深层注射,则会使病变区内的神经末梢完全麻痹以致痛点消失干净,针头就因之找不到针感而迷失方向,使病人得不到治痛效果而长期影响身体健康,如果不用深层浸润麻醉或各类镇痛药液等深层注射,则针刺后其局部反应极轻,多不会影响病人的功能活动;相反采用了深层浸润麻醉或各类镇痛药液深层注射,则病人在麻醉过去后的局部反应就会增加而影响其功能活动,常需2~3天后方能消失。
   (二)对医生不利方面:(1)针头能够找到、刺准每个压痛点中最为敏感的无菌性炎症重度病变的软组织骨面附着处,这是针法准确的重要标志,也是医生运用“以针代刀”银质针的针刺技术最高水平的具体表现。这种高水平的针刺操作技术只能在不用深层浸润麻醉或各类镇痛药液等深层注射的长期临床实践中逐渐体验和不断累积所得,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学成的。所以对惯用深层浸润麻醉或各类镇痛药液等深层注射者来说,是不可能提高慢性疼痛之诊疗质量的。(2)不用深层浸润麻醉或各类镇痛药液等注射下进针,当针头刺准每个痛点时常会引出各自特定的传导征象,不但可以分清楚痛或麻的不同性质,而且还可以察觉到其传导到哪个部位,这对全面认识慢性疼痛的整体概念以及对应补偿调节和系列补偿调节导致椎管外软组织损害相关(或传导)征象(即国际上误称的、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脊柱相关疾病”)有莫大的帮助。但对惯用深层浸润麻醉或各类镇痛药液等深层注射者来说,也是无法取得这项宝贵的科学知识的。(3)不用深层浸润麻醉或各类镇痛药液等深层注射下作“以针代刀”银质针疗法。当起针后就可观察立竿见影的治疗效果。所治病例的征象显著缓解或消除后,可跑可跳的满意疗效会更加增强医生和病人共同与疾病作斗争的信心,可是“以针代刀”的针刺指征只适用于经国内外具有三级诊疗高水平的医院行多种非手术疗法久治未愈、或行“以针带刃”的微创疗法,及“腰椎间盘突出症”和“颈椎病”等手术疗法无效而失却工作或生活能力的严重慢性疼痛病例。尽管针刺具有可忍的较强的针感,但这些病人因投医无门和渴望治愈这一痼疾尽早恢复身体健康而甘愿忍受。往往在第一次针刺完毕起针后,下床活动顿感征象明显好转,促使病人迫不及待地询问医生何时再进行第二次治疗者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因为他们发现了痼疾有可能治愈的希望,怎肯随便放弃这个继续治疗的机会呢?所以银质针的针感对严重慢性疼痛病例的治疗而言是绝不成问题。只有尚未掌握针刺指征的初学者,把仅具有推拿指征的轻症病例错误地采用银质针针刺,病人的征象原本不重,因针感较强不肯接受第二次治疗乃是必然的现象。所以初学者如何严格掌握针刺指征,对开展“以针代刀”的银质针针刺治疗严重慢性疼痛实属头等重要大事,真是一点不假的。如果用了深层浸润麻醉或各类镇痛药液等深层注射,那就不可能分清楚是麻醉药物的作用还是银质针针刺的效果,这对医生来讲是无法提高慢性疼痛诊疗质量的。(4)至于“以针代刀”的银质针疗法进针前包括“以针带刃”的一切微创疗法进刀前偷作深层浸润麻醉或镇痛药液等深层注射中加用激素者,更是禁忌。只有那批卖狗皮膏药那样的江湖医生才会作出挂羊头、卖狗肉那套骗取钱财和坑害病人的勾当!
   (三)下列特殊情况的病例可以适当考虑深层浸润麻醉(局限于髌下脂肪垫损害或肩胛骨背面三肌附着处损害)以及硬膜外麻醉(局限于腰臀部结合大腿根部软组织损害)。如70岁以上老年患者以及身体孱弱或伴有冠心病、高血压症等病例,两者均因针感有可能出现意外风险,在内科医生监护和硬膜外麻醉下行“以针代刀”银质针针刺,把下半身所有病变部位的压痛点一次性刺遍是可能的,但仅属镇痛效应,不可能取得治痛效果。这是由于此时进针的针头无法寻找痛点,导致这种盲目性针刺无科学性可谈。故对这类针刺取得成效者不应该当作科研对象进行总结。还有,必须指出的是,目前国内有个别的国家医院从事疼痛医学的医生,竟然常规地全面开展硬膜外麻醉下银质针针刺疗法治疗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性腰腿痛。由于不可能取得治痛效果,所以这种治式也完全违背软组织外科学治疗原则,同样是不可取的。其次,这种盲目性针刺只能在特殊情况的病例中考虑施行,且必须由对“以针代刀”银质针疗法有丰富经验的医师才能胜任。笔者一生中仅有3例采用硬膜外麻醉下作“以针代刀”银质针疗法的老年病例,分别在背部和躯干下部各个病区进针共计550~839支,取得2例显著缓解疼痛和1例完全解除疼痛的效果。鉴于深层浸润麻醉或镇痛药液等深层注射后进行银质针疗法对病人和医生均不利,所以笔者把它视为非科学性操作看待。
    上述两篇是笔者批判盲针、盲刀操作中采用深层浸润麻醉的非科学性和欺骗性。对小针刀疗法最高阶层的笔杆子和喉舌的柳副教授而言,焉有不精读、细读这些与小针刀疗法存亡攸关的论述吗?如果说什么没有见到过这些资料,这只能说你在诡辩,是避重就轻和逃避学术争鸣的捏造,正与《柳文》出笼仅批判拙作《剖析》一文而不敢把总共五篇《论述》综合起来进行碰撞的情况一样。正因为笔者的上述两篇论述全属科学性和实在性而无懈可击,所以朱汉章教授在真理面前只好认输。不敢反击,变得鸦雀无声了。如果柳副教授对此有不同观点,为什么当时不对拙作给予猛烈的攻击呢?由于你深悉在这种場合中,在这个问题上公开与笔者较量是无法取胜的,就与朱教授一样,装聋作哑地默认了这个事实。但始终不甘心于自己的惨败,在4年多的岁月中念念不忘伺机翻案。当“始终保持沉默“的决策者朱教授突然逝世就认为翻案的时机到了。故而首先由你们一伙阴谋策划泡制了这件栽赃陷害、嫁祸他人的丑剧做到师出有名,在4位笔杆子中3位哥儿们先发檄文的扶驾下,你这位高级指挥员最后摆出主帅式架子亲自出马,抛出了这篇自鸣得意的和十分“过瘾”的为“小针刀疗法”伪科学翻案的《柳文》,其中在污蔑“银质针疗法、软组织大松解术”的论述中抛出了“且不用麻药,患者无不痛苦不堪”假惺惺的虚假爱伤观点,借深层浸润麻醉在切割时无痛、但必然导致治疗迷失方向和最多取得暂时性镇痛效应和具有致残、致死手术并发症可能的小针刀疗法,用来反对禁用深层浸润麻醉的常规具有可忍的较强针感但能引导治疗沿着正确方向和取得不再复发治痛效果、且不会发生致残、致死手术并发症的“以针代刀”银质针疗法,完全是背离客观实际和非科学性的故意颠倒黑白、为《小针刀疗法》伪科学翻案的谬论。柳副教授在这場反击战中充分表演了一个不“遵守诚实原则”、不“坚持实事求是”、不“遵守公平原则”、还“以各种不道德和非法手段阻碍竞争对手的科学工作”的丑角,竟然用“且不用麻药,患者无不痛苦不堪”等轻描淡写地但令人毛骨悚然和言过其实的虚假宣传以蒙蔽病人,使他们上当不敢接受这种有奇效的科学性治疗而继续处于病魔折磨之中,于心何忍?这种《孙子兵法》中利用欺骗手段的阴谋诡计在《柳文》中屡见不鲜,岂不是在科学不端行为6条标准中你又犯上了(5)故意干扰或妨碍别人的科研活动和(6)在科学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的错误了吗?(待续下周五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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