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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2012年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出处:宣蛰人医学网   发布日期:2014/3/19 10:02:52   浏览次数:2972

一、中医医疗技术类别协作组组长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制定本类别协作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

按照医政司要求制定本类别协作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明确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单位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未制定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不得分;工作内容及时间进度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未按照任务分工实施酌情扣1-6分

10

2、提出本类别协作组技术目录,推荐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候选单位和组长候选人

按照中医医疗技术有关工作安排,提出本协作组技术目录,并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候选单位和组长候选人名单,按时报送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并按要求组建各技术协作组

未提出本类别协作组技术目录,不得分;未按要求推荐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候选单位和组长候选人,不得分 

10

3.提出本类别中医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候选名单

在广泛征求协作组内各技术协作组组长、成员单位意见基础上,按照《国家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提出中医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名单

未按要求提报建议名单不得分;本类别协作组推荐的专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扣1-4分

10

4.配备工作秘书,开展类别协作组日常工作

配备专人作为工作秘书并相对固定,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设立类别协作组内部专用邮箱和电话

未配备专人作为工作秘书不得分;工作秘书不固定、工作职责和任务不明确酌情扣1-6分;未设协作组内部专用邮箱和电话、信息传达不及时酌情扣1-6分

15

5.审定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

按照医政司要求审定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并按时报送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

未审核不得分;审核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6分

15

6.类别协作组组长利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推广适宜技术和组织会议情况

组织本类别协作组全体成员单位加入视频网络平台,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利用视频网络平台推广适宜技术

本类别协作组成员单位未全部加入视频网络平台酌情扣1-6分;每年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少于3次酌情扣1-5分

15

7.转发各项文件、通知,传达协作组工作会议精神

及时转发医政司和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的有关文件、通知,传达协作组工作会议精神

未及时转发文件、通知酌情扣1-6分;未传达协作组会议精神的酌情扣1-6分

10

8.综合协调协作组各项工作

考核协作组组长组织管理及工作协调能力

根据协作组组长组织协调、工作作风、团结协作、沟通交流、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情况酌情扣分

15

 

二、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组长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制定本技术协作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

按照医政司要求制定本技术协作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并组织实施

未制定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不得分;工作内容及时间进度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未按照任务分工实施酌情扣1-6分

10

2、提出本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按照中医医疗技术有关工作安排,提出本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名单,确定本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组成

未提出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名单不得分;未按工作要求提出成员单位候选名单,酌情扣分

10

3.组织开展本技术操作方案编写工作

按医政司要求开展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编写工作,认真落实编写工作任务

未按要求制定任务分工不得分

10

4. 修改、完善本技术操作方案

按要求收集、汇总并审核、修改成员单位起草的操作方案,按时报送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

未进行修改、完善不得分;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5

5.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利用视频网络平台推广适宜技术和组织会议情况

组织本技术协作组全体成员单位加入视频网络平台,组织召开视频会议,通过视频网络平台推广适宜技术

本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未全部加入视频网络平台酌情扣1-6分;每年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少于2次酌情扣1-5分

15

6、组织本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开展本技术临床疗效验证工作

组织各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开展各技术的验证、提高工作,制定验证报告,并开展临床验证工作,以确定和提高本技术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

未组织开展验证工作不得分;未指定验证报告酌情扣分;未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材料酌情扣分

10

7. 梳理各技术存在的难点,开展联合攻关,改造、提升现有技术水平

组织协作组成员单位梳理各技术存在的难点,开展联合攻关,形成技术完善提高方案,并报送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

未开展联合攻关不得分;未形成完善提高方案扣10分;形成的完善提高方案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8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0

8.转发各项文件、通知,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及时转发医政司和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的有关文件、通知,传达协作组会议精神

未及时转发文件、通知酌情扣1-6分;未传达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工作会议精神酌情扣1-6分

10

9. 综合协调协作组各项工作

考核各技术协作组组长组织管理及工作协调能力

根据各技术协作组组长组织协调、工作作风、团结协作、沟通交流、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情况酌情扣分

10

 

三、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参与本技术操作方案编写工作

根据技术协作组组长安排,开展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的编写工作并按时、按要求报送

未按要求完成编写任务不得分;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10分

20

2.加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参加视频网络平台工作会议和本技术推广使用工作

按要求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参加视频网络平台工作会议和本技术推广使用工作

未加入视频网络平台不得分;每年参加视频网络会议少于3次酌情扣1-10分

20

3、参与本技术临床疗效的验证工作

根据技术协作组组长工作分工,参与制定验证报告,并开展临床验证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未参与验证工作不得分;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6分

20

4.参与本技术协作组联合攻关、改造、提升工作

根据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本协作组联合攻关和各技术完善提高方案的制定

未参与各技术难点联合攻关不得分;未参与完善提高方案制定不得分;未按要求参与酌情扣分

20

5.参与本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根据技术协作组组长安排,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情况

未按要求参与协作组其他工作酌情扣分

20

 

注:1、本细则根据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2012年工作安排制定。

2、对中医医疗技术类别协作组组长工作的考核依据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对协作组日常工作的考核、所属技术协作组组长及本协作组成员单位的评价意见综合打分;对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工作的考核依据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对技术协作组日常工作的考核、类别协作组组长对各技术协作组的考核及本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的评价意见综合打分;对各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的考核依据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对全体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及类别协作组组长、技术协作组组长的考核意见综合打分。

3、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75分以上为中,75分以下为差。

4、每项按表内所列分值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单项总分值。

        5、转发、上报文件及材料时间及要求每次由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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